搶救少子化再出招 租金補貼懷孕優先

記者游智文/攝影

搶救少子化,內政部昨(24)日通過「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」修正草案,將優先補助新婚家庭以及懷有胎兒者,今年住宅補貼申請即適用。

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,透過補助新婚家庭與懷有胎兒者希望提升出生率,雖然相較於育兒費用,租金補貼只是杯水車薪,但對於已經有規劃結婚生育者,也算是一個德政。不過,綜觀歐洲透過補貼成功提升出生率的國家,如法國等,除了撒錢之外,還搭配了完善托育服務,才真的能打入適婚適育民眾的心。

內政部目前有租屋、購屋和修繕等三種住宅補貼,租金補貼金額每月3,000元至5,000元,各縣市不同。購屋和修繕採貸款利息補貼,利率最低可至0.56%。申請補貼的人除了必須沒有住宅,由於名額有限,另採評點制度,依申請人條件進行評分。

內政部表示,為鼓勵生育,減輕育兒負擔,今年在評點制度上,將胎兒也計入家庭成員數,除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,每名加計2分外,針對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以上家庭(含胎兒數),第3人(胎)起,每增加1人(胎)加計3分。

例如已育有1子女且懷有雙胞胎者,子女數合計3人(胎),共可加計7分;同時也針對申請日前兩年內新婚家庭加計2分,以增加獲得補貼的機會。

另外對於部分申請戶因繼承或其他原因持有共有住宅,且持分小於40平方公尺(約12坪),因生活因素戶籍無法異動至他處,而設籍於共有住宅,依現行規定,會因設籍於此而被退件,內政部考量申請戶確實有住宅補貼需求且皆為中低所得家庭,為落實住宅補貼原意,將無自有住宅認定相關規定刪除「且戶籍未設於該處」的文字,修正後此類申請者無論是否將戶籍設於該處,皆視為無自有住宅。

2018-05-25 10:15:12

記者游智文╱即時報導

文章來源:udn房地產